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质量管理的要求和学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意见,对于做好2014上半年我校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以下简称师训)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管理制度
1. 根据校院两级管理的要求,师训项目的承办学院要确实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师训工作的管理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师训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2.承办学院必须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继续教育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师训项目负责人等组成的师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本学院的师训办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请于3月15日前上交。
3.所有开办的师训项目每班都必须配备专职班主任,省市指令性项目、参训人数60人以上的自选项目,每班还须增加1名专职管理人员。所有班级的班主任及专职管理人员名单请于3月15日前上交。
二、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办学质量
1. 所有师训项目必须在项目开始1周前通过宁波大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管理和开班备案工作。
2. 认真做好开班前信息发布和学员通知工作,在项目开班前2周,要主动联络参训学员,积极与学员沟通,解答培训事宜。在开班前10天将电子培训通知书上传到省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上,开班前5天在省平台上公布具体培训课程表。
3.各项目必须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在省平台上处理好学员的请假或换人手续。
4.各项目在发布电子培训通知书前务必要落实好培训班的教学场地,联系好学员住宿、用餐等事宜,为受训学员到校参加培训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5.项目培训方案经省平台审核公布后,必须严格实施,不得更改。若确有正当原因,需要对省平台公布方案进行调整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在项目开班日10天前报本处,经省市师训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更改。更改情况必须在得到同意后2天内上传至省平台,并向参训学员作出充分说明,允许学员退选。
6.严格学员学习过程评价,培训项目各主要课程和实践环节都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要求和作业,90学时及以上的培训项目须设有结业考核。项目申报书培训方案中没有设置以上要求内容的要在开班前修订完善,并上报备案。
7.项目开班当天,各学院须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做好学员收费、食宿安排等工作,并对学员报到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8.培训过程中实施培训项目日志管理制度,班主任需每天对培训实施情况特别是参训学员出勤和表现情况进行记录,对每门培训课程及每位教师适时进行满意度测评。要严抓学员“到课率”,面授期间每堂课都应在课前和课后进行学员点名登记。
9.项目负责人要了解培训项目(班)的实施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实时调查,并及时解决办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培训工作。
10.严格参训纪律管理,严格学分颁发规定。学员参训一般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请假的,须在培训学时记录中扣除其相应缺课时间;90学时及以上集中脱产培训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不予结业、不记学时(学分);学员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须立即终止其培训,不予结业、不计学时(学分)。
11. 建立培训学员的奖励与处分制度。终止培训、不予结业学员的情况要进行登记备案,汇总情况及时上报,由学校统一抄告相关教育局和学员所在学校。各项目要根据学员的综合表现,按实际参训学员数的20%评选优秀学员,并在省平台的成绩栏中予以体现。
12.涉及校外实践或考察的培训项目,各学院要做好培训学员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并对于培训过程中可能涉及公共卫生及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上半年涉及到的项目请在3月15日前由学院汇总上交。
13.学院要具体落实对所有培训项目办学过程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的问题要反馈项目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及时做好调整、整改。
14.项目结束前,项目负责人须发放《宁波大学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施情况跟踪调查表》对学员进行调查。
15. 做好省平台项目结业工作,督促学员在培训结束后10天内完成“学评教”;各项目必须在10天内按教评学内容对每一位学员作出评价,并完成学员的培训成绩和学时记录登录工作。
16.师训项目完成后2周内必须通过宁波大学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项目的结业审核工作。
三、重视考核评价,做好总结工作
1. 学校将组织开展对师训工作的检查,并配合省市师训主管部门做好推门检查、听课等相关检查督查工作。检查结果与当年的学院继续教育工作专项目标考核挂钩。
2.培训过程中出现随意调整或减少培训课程和环节、调换培训专家、压缩培训课时等违规操作,将永久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师训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轮的项目申报配额。
3.省平台上的项目评价得分情况将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对于综合评价得分85分(不含85分)或管理评价得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的项目负责人,暂停下一轮申报资格;各学院下一轮申报项目配额将按本学期综合评价得分85分(不含85分)或管理评价得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项目比例缩减。
4.重视开班仪式、学员合影、教学现场、师生互动、观摩考察、访谈记录、问卷结果、管理制度、学员总结等过程性资料,特别是典型案例的收集。上半年师训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将师训工作总结以及相关材料汇总整理,最迟于下学期第1周内上交备案。
5.学院师训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授课教师及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从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对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同时,要重视对项目培训效果进行跟踪调查,以利于进一步优化培训方案,强化培训项目的针对性,提高后续项目质量。
6.师训项目的教学材料、办学过程的相关管理记录、学院检查情况记录、培训效果调查材料、师训工作总结、学院师训会议记录等材料是师训工作的重要资料和工作检查的依据,资料的保存和上交务必严格遵照有关要求。所有上交材料的书面稿须经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同时递交电子稿。
四、严格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
1.师训项目经费收支纳入学院年度经费预算,各项费用开支由学院财务负责人审批。
2.师训项目收费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和申报书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禁止以任何名目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费用必须据实收取,不统一安排住宿和餐饮的,不收取相关费用。
3.外聘教师课酬发放要以培训班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学时、教师为依据,并严格按照国家、学校有关财务报销的规定执行。
4.禁止以任何形式发放学员住宿费、餐饮费补贴。
5.如果有学员举报收费违纪问题的,经查实将永久取消该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资格,并减少所在学院下一轮的项目申报配额。
联系人:于瑾滔 联系电话:87609030(889030)
邮箱地址:yujintao@dianjing88app.net
附件1: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信息一览表.doc
附件2:师训项目负责人及班主任信息一览表.doc
附件3:学员报到登记表.doc
附件4:师训项目考勤记录表.doc
附件5:培训满意度调查表.doc
附件6:培训实施情况跟踪调查表.doc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