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考核赋分及科研工作量计算:
1、对于2014年新建立的合作平台(以发文或经费到达为准),由地方服务与合作处输入学校绩效考核系统,并按学校规定记入学院聘期目标任务赋分。
2、对于2014年上半年前建立的合作平台,根据2014年合作平台工作经费到达及运行情况考核合格的,按规定计算合作平台2014年的科研工作量。对于2014年下半年建立的合作平台,待2015年运行考核合格后开始计算合作平台科研工作量。
3、所有合作平台在2014年的实质性合作业绩将按规定计入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中。
二、总结材料要求:
请相关平台负责人填写《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考核表》(见附件2),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11月21日(星期五)前提交至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并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zhaoyun@dianjing88app.net),以便及时计算科研工作量和绩效赋分。
另外,《宁波大学地方服务与合作平台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14〕99号)文件,学校已于今年9月底公布,相关条款已在原有的管理规定上作相应修改,相关学院和教师可在学校内网的“重要文件”栏目上下载了解。
联系人:赵云;联系电话:0574-87600552;短号:643281
地方服务与合作处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