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单位(项目负责人):
教师自主选择培训的各项目将进入由培训单位进行报名复核阶段,根据省教育厅管理规定,现将报名复核工作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培训机构报名复核时间为3月4日-5日,具体要求:在自主选课一轮选课结束后,培训机构新增“复核通过”功能(即手工确认报名教师已被录取,报名教师状态显示已录取);对已有确认记录的培训班,不允许取消办班。首轮有效报名数未超过15人的,建议取消办班,并在管理平台完成“取消办班”操作。面向宁波市的项目,如超出计划人数需“扩班”的,请在4日上午11点前向我中心提出申请,扩班申请表格见附件,汇总后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整。面向全省的项目,请在4日下午前向省教育厅提出扩班申请,扩班申请表格见附件。(鉴于上述的时间要求,请各学院务必在3月2日将扩班申请表格发至于瑾滔老师邮箱:yujintao@dianjing88app.net,谢谢大家的配合)
2、二轮补报时间为3月6日-9日。在一轮报名结束培训机构复核时,对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培训班,若进行“自动筛选”操作(即确认开设该班,对报名人员执行随机筛选并最终确认与计划数相同的人数状态为已录取)该班不进入二轮补报;对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培训班若“确认开班”操作(即确认开设该班,所有报名人员均显示已录取)该班不进入二轮补报;,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且小于计划数的,若培训机构不执行上述操作,该培训班将进入二轮补报。为保障教师权益,对进入二轮报名的培训班不允许取消办班。
请各培训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管理平台将自动关闭操作功能。
附件:2013年上半年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计划人数申请表
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
二0 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