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据悉,浙江省教育厅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实施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双名工程”,具体通知将在近期下发), 全省共遴选1600名优秀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与校(园)长,分期分批开展省“双名工程”的培养,其中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培养对象1000名、名校(园)长培养对象400名;职业学校名师培养对象160名、名校长40名。
2012年先行安排普通中小学名师培养对象200名、名校长培养对象100名,职业学校名校长培养对象20名。每个培养项目班额不超过20人。名师培养对象补助经费标准为3万元/人,名校长培养对象补助经费标准为5万元/人。
为充分有效地申请到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根据学科专业的特色与优势,精心研制与申报培养项目。
2、培养项目总体设计要求
1)高端性。省“双名工程”培养对象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最为优秀最具潜能的群体之一,因此,在培养目标、内容、模式、导师队伍、实践基地、成果验收等方面都要体现高端性与先进性。
2)科学性。要加强对中小学名师名校长成长历程和成长规律的研究,准确定位,明确目标。认真做好培养需求的调查与分析,提高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一是要紧紧围绕造就一支教育家型的名师名校长队伍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二是要密切结合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际与国际国内基础教育的发展趋势;三是要充分了解培养对象对此次培养研修及今后发展提升的个性化愿望与诉求等。
3)研究性。省“双名工程”的培养过程要突出课题研究性。每位培养对象要根据自身成长或学校发展需要,在导师的引领指导下,确立一项教育教学或学校管理研究课题,并贯穿培养周期始终。其理论研修、读书自学、浸润实践、境外拓展、导师引领、辐射示范、成果展示等都要密切围绕研究课题而展开。
4)创新性。省“双名工程”培养方案要内容新颖,方法灵活,模式创新。要凸显培养对象的主体性、重视理论研修的探究性、突出培养方式的参与性、增强培训过程的实践性、强调培训场所的情境性、关注培训资源的整合性。
5)双导师。省“双名工程”实行双导师制,为每位培养对象配备理论导师与实践导师,原则上每位导师所带培养对象不超3名。各培养机构理论导师外聘数量不得超过导师团队总人数的1/3。
6)个性化。省“双名工程”要突出个性化培养。一方面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个性化研究,发掘、培养、凝练其个性化的教学(办学)风格;另一方面要根据培养对象的研究课题,设计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3、培养项目模块的设计要求
省“双名工程”培养项目的模块设计需涵盖以下六个方面,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优势和特色增加其他模块。
1)理论研修。通过专家讲座、名著导读、个人自学等,夯实其理论功底,提升其综合素养。同时,根据培养对象的学习需求和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在理论导师的引领指导下,进行个性化的研读。
2)浸润实践。培养对象深入省内外知名品牌或特色学校进行浸润实践。走进名校,观摩学习,深度体验,全身心、零距离感受实践导师的领导风格、教学艺术、教育思想,多角度汲取实践基地的学校文化、先进经验、名家风采。
3)境外拓展。组织培养对象到国外著名院校或教师培训基地及中小学进行研修、考察,拓展培养对象在办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国际视野,了解国际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动态。
4)思想凝练:在理论导师指导下,结合所进行的课题研究,通过诊断、交流、对话、研讨、探究等形式,促进培养对象不断凝炼办学思想、教学风格等,帮助指导培养对象申请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提供学术交流机会,设计教改方案,发表教科研论文或专著等。
5)成果展示:通过培养对象的对话交流、观点交锋、专家点评以及感悟心得,多种形式展示培养对象的学习业绩、研究心得、经验提炼、课题成果、未来理想与精神风貌,引领浙江省基础教育的发展,使之臻于未来教育家的境界。
6)示范辐射:指导培养对象在培养及后续期间,通过开设讲座、上公开课、著书立说、开展教改研究、成立工作室、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辐射等作用。
4、各学院根据2012年省“双名工程”的培养项目与任务(以每20人组班),按要求分项目填写《2012年浙江省“双名工程”培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表1)。
5、培养项目通过“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以省厅文件为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省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的通知(未正式行文,参考)
2、2012年浙江省“双名工程”培养项目申报书(/UploadFiles/xytz/2012/11/201211081345217270.doc)
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201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