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宁大政[2017]44号)(附件1),宁波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申报开始了,我院具体流程如下:
本次遴选办法为宁波大学2017年发布的新文件,请大家下载附件阅读。各项附件以本通知链接为准。
第一阶段:
由各二级学位点负责审核、推荐;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材料截止日期
教师
提交材料
1月11日前
首次申报
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
2、《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附件3);
3、表中各科研项目、成果信息等佐证材料;
重新申请
1、《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附件3)
2、表中各科研项目、成果信息等佐证材料;
联系人:蒲阳645000
第二阶段:
召开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初评,形成《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
第三阶段:
提交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复审,提交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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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4
各文件及附件请以此为准:
附件1-《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宁大政【2017】44号)
附件2-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
附件4-硕导年度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
附件6-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
附件7-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会科学类)
附件0-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