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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指委案例征集】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已更新)

发布时间:2017-12-04 阅览数:

教指委发(2017)24号

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开发高质量的教学案例,实现教学案例的共建共享,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提交案例应为“教学案例”,须紧密结合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需要,符合真实性、原创性、知识性、叙事性、启发性等要求,关注当前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2.教学案例分“教育管理类、学科教学类、教育活动类”三种类型,案例编写者自主判断案例所属类型,提交的教学案例须以统一的入库标准为依据(见附件1),并符合相应类型案例的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见附件2)。

3.本次征集工作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教学案例。各培养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教学案例进行初审,最多可向教指委推荐10篇教学案例。通过学校初审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负责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教育子库(//ccc.chinadegrees.com.cn/)。

4.提交的教学案例不得有著作权争议,案例编写者须签署作者授权书(见附件3),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5.教学案例提交案例库系统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提交教学案例的培养单位须在3月25日前,将2份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1)本单位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见附件4);(2)所有案例的“作者授权书”扫描版。(各单位请将所有的“作者授权书”合编成一份PDF格式文档)

6.案例评审采用网上评审、专家组集中评审等方式进行。通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达到入库标准的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附件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

附件2:不同类型案例基本结构与体例格式要求(含参照案例)

附件3:作者授权书

附件4: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

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