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下一阶段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开展,给学生更多的时间撰写及修改论文,以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克服论文送审时间紧和相关诸多不定因素等的困难,进一步缩短论文提交、学术不端检测、论文送审等周期,现定于4月3日启动2017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现将各环节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汇总表:4月2日前 a.经导师审核同意,学生填写学位申请书。 b.各学院将学位申请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院。 c.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须完成在研究生学位信息网上的注册及现场确认工作,并录入个人成绩。 2、拟毕业研究生在线提交学位论文及完善系统信息:4月3日-6日 拟毕业研究生在线提交学位论文,同时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录入。 3、学院审核系统信息:4月7日-10日 学院研究生秘书完成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信息审核。 4、第一轮学术不端检测:4月7日-10日 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第一轮学术不端检测。 5、学术不端检测结果反馈及再次提交:4月10日-17日 a.4月10日,研究生院反馈检测结果到学院。 b.4月14日前,研究生修改并完成论文的再次提交。 c.4月17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再次检测结果。 6、提交书面送审稿及送审名单:4月17日 a.研究生向学院提交论文书面送审稿一式一份。 b.学院在评审系统中提交并确认符合送审条件的研究生,汇总名单及其学位论文送交研究生院。 7、组织论文送审:4月18日-21日 研究生院及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的匿名评审。 8、论文评审阶段:4月22日-5月22日 a.4月22日-5月12日,组织学位论文盲审。 b.5月13日-22日,盲审未通过论文送三审。 9、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5月23日-6月5日 各学院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答辩资格复查,并召开论文答辩会。 10、学院提交审核材料:6月6日-7日 a.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授予学位者名单。 b.各学院提交拟毕业研究生名单、拟授予学位研究生名单及审核材料。 11、学校审核并公示:6月20日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审核确定毕业研究生名单,通过校园网公示学位授予者名单。 12、下发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6月22日 各学院领取双证及相关材料,完成盖章等事宜。 望各学院、相关研究生导师及拟毕业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研究生院 201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