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下半年研究生教育工作部署,
2014
年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管理要求
(一)项目选题和申报范围、申报条件、资助经费、成果和结题等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
1
)。其中,重大项目的选题,原则上需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重大项目
2014
年度申报指南》进行(见附件
2
)
。
(二)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之前,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与立项办法
(一)申请人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3
)
交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等进行初评推荐,并签署意见和排序。
(二)所在学院初评后,将下列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1.
《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4
)
纸质
1
份(需排序,同时附电子表,文件名为“学院名称”);
2.
推荐项目的《申请书》
A4
纸质
1
式
5
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申请人姓名
-
项目名称”)
三、其他事项
1.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
2
年;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签订项目合同书。
2.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8
日
。请各相关学院做好项目的组织申请和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2013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