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证补办工作现已开始,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2012.11.14—2012.11.29。
2、研究生个人填写《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认真审核照片和姓名是否统一,学生是否如实填报乘车区间,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由于之前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内的研究生个人信息已经导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研究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库”中,乘车区间信息一般不予更改。确因学生父母迁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户籍证明或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居证明,经学院、学校确认后,方予以修改。
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学生名单信息将在网上公示,请务必如实填写。
3、因补办研究生证需统一在校报刊登遗失启事,补办的同学需缴纳登报费用、研究生学生证工本费共计15元及1寸近照1张(背后注明姓名、学院)。
上述材料需在11月29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黄陈月莉楼305室,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
研究生院(筹)、研工部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