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时总结教学经验和成果,研究生院(筹)对2011年立项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27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所有2011年立项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二、检查依据
(一)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立项时的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
(二)《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27号文件)。
三、检查办法与程序
(一)需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1)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先由各单位部门收齐纸质材料及其电子稿,请于10月12日16点前交至研究生院(黄陈月莉楼304室)。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二)研究生院将成立检查验收专家小组,并制定规范的检查验收规程。
请项目承担学院或部门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中期验收工作。
联系人:刘彬彬 办公室:黄陈月莉楼304室
电话:87609136(内线889136) E-mail:liubinbin@dianjing88app.net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附件3:需中期检查的2011年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清单表
研究生院(筹)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