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宁大政[2005]116号文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1”)、《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宁大政[2011]138号文件)(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的要求,现将我校评选2011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评选条件、推荐名额
1、评选对象:2011年度我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具体条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详见“评选办法1”(附件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条件详见“评选办法2”(附件2)。
3、各学院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评数,分别应控制在每个学位点当届毕业生数的30%和15%以内推荐,详见《2011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其中“推荐名额”,是指某一个学位点的推荐限额,不可与其他学位点打通使用。
二、评选程序
1、在各学院遴选、推荐的基础上,交由研究生院(筹)汇总、复审,最终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
2、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3、对于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于已获得2011年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者,奖金不重复计发,按就高原则发放。
三、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于2012年1月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筹):
1、《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4)A4纸质打印稿1份;
2、《2011年宁波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5)A4纸质打印稿1份、电子表格。
四、特别说明
1、对于填报的《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入学之后取得,且须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发表成果的认定:国内发表以《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0版)》(附件6)为主要依据;在此范围之外发表的论文,须有SCI、EI等收录证明。
3、《推荐表》后须附“获得成果栏”中标注的有关成果的佐证材料:
(1)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未正式发表的须提供录用通知)、原文。
(2)学术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电竞博彩、封底。
(3)被SCI、EI等收录的学术论文:论文全文、收录证明。
(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其中,SCI、EI等收录证明、论文录用通知需提供原件,其他证明材料均可为复印件。
4、所有成果佐证材料,由学院对照原件审核,确认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其他要求详见相关《评选办法》。
5、请各学院本着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相关《评选办法》严格把关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报送研究生院(筹),对于不符合条件或逾期的恕不受理。
联系人:黄陈月莉楼402室,陈烨,87600926,chenye@dianjing88app.net
研究生院(筹)
201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