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2011年下半年研究生证补办工作现已开始,注意事项如下:
1、办理时间:2011.11.30—2011.12.10。
2、研究生个人填写《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认真审核照片和姓名是否统一,学生是否如实填报乘车区间,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必要时需学生本人提供家庭地址变更的相关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申请补办研究生证的学生名单信息将在网上公示,请务必如实填写。
3、因补办研究生证需统一在校报刊登遗失启事,补办的同学需缴纳登报费用、研究生学生证工本费共计15元及1寸近照1张(背后注明姓名、学院)。
上述材料需在12月1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黄陈月莉楼305室,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宁波大学补办研究生证申请表》
研究生院(筹)、研工部
201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