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我校2011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计划和学校已审议批准的《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2011年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即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的整体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鼓励、支持参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活动。项目面向全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教学和管理人员。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研究。
2、项目的选题围绕“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主题,以探索规律、深化改革、着力培育和产生高水平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为目标,支持与资助在研究生教育和管理中的创新研究与实践。
3、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三类。批准立项的项目,视研究需要及重要性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重大项目为3-4万,重点项目一般不超过1.5万元/项,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项。
4、申报范围主要包括:
(1)研究生培养机制、培养模式的改革与研究;
(2)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的改革与研究;
(3)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实践;
(4)研究生培养管理模式和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5)研究生开放式教育体系、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
(6)其他与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
5、申报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申请者应为研究生导师或从事研究生管理工作的人员;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队伍开展创新性研究与实践。项目负责人每年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之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3)项目有较好的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原则上要求已经过一定的教学和管理实践,实施方案完备并具可操作性;
(4)预期成果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推广意义,对于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6、申请程序:
项目申报和评审采取“自由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的办法,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初评推荐、研究生院(筹)审核、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
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已承担2006--2008年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申请人分别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通知的附件下载),一式3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交所在学院。所在单位对《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并将纸质和电子档申请书和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择优推荐报送研究生院。
7、立项文件公布后,项目负责人应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8、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请各相关学院做好项目的组织申请和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彬彬
电话:87609136(内线9136)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筹)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