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评阅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导师审核、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3月25日起
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研究生在系统中(//ehall.dianjing88app.net/)提交学位论文及格式检测报告。学位论文提交稿须是经导师审核并签字确认的最终送审稿,其中不得出现研究生及导师的中英文姓名等相关信息(可用***替代),不提交封面及致谢部分,在读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须隐去作者相关信息。
研究生本人必须仔细核实在系统中提交的学位论文是否准确无误,因学位论文误传或未正确上传所造成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请导师在本环节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导师可通过系统下载查看学位论文,有问题可退回给学生修改,学生可多次上传附件覆盖更新。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第一轮:4月10日
4月10日上午8:00关闭系统,组织开展第一轮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完成后向学生反馈检测结果。检测有问题的学生可修改并于4月15日前再次上传其学位论文。4月11日至4月15日系统仅对第一轮检测有问题的学生开放。
第二轮:4月16日
4月16日上午8:00关闭系统,组织开展第二轮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本轮仅检测第一轮中有问题的论文。
三、学院审核:4月16日前
学院对学位论文提交者进行基本资格审核(审核是否按规定完成开题、中检、预答辩等前续环节)。学院审核时,不管导师是否在截止期前完成对学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学院可审核通过所有已提交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学生。
四、导师录入学术评语:学生答辩前
导师登陆系统,根据所带学生的学位论文工作开展情况,录入学术评语。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人工复核:4月16日-4月18日
学院在系统中上传检测结果,按《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附件2)给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最终结论,在系统中确定送审名单。
六、学位论文评阅:4月19日开始
研究生院于4月19日开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抽检工作,同时学院组织开展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工作。具体细则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3)
七、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评阅完成后-6月12日
学院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答辩资格复查,复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录入系统,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的录入。
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13日-6月16日
学院组织完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完成系统中名单确认操作。6月17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毕业、授学位名单。
望各相关研究生导师及拟毕业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各项任务,以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清单:
1、学位论文审核标准
2、《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规定》
3、《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4、系统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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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