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教职工: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图书资料,工程、档案等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
二、文件依据
1.《宁波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0〕66号)。
2.因疫情影响,本年度申报关于出国境进修经历要求可按照《宁波大学教师国(境)外进修阶段性实施方案》(宁大政〔2020〕37 号)执行。
3.《宁波大学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补充实施意见》(宁大政〔2021〕84号。
三、工作要求
(一)今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委托评审)均应参与本次预申报。
(二)因上级工作要求,本次预申报先暂不开放网上申报系统。申报者应对照申报条件自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向所在单位提出预申报申请。
(二)请各单位在9月9日下班前上交《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
四、其他说明
(一)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正式申报工作将于预申报结束后正式启动,请关注学校内网通知。
(二)学校加强政策咨询与服务工作,即日起人事处在安中大楼405室受理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的咨询,同时构建校院联动的咨询机制。
(三)拟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以先行查询个人“论文收录被引证明”等信息。
人事处联系人:肖丽(短号:637146);联系电话:88823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预申报人员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