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寒假、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使师生员工安全愉快地度过假期,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假期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部门针对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在假期期间举行的各类活动,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落实各项防疫要求。
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各单位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提醒师生出行要严格遵循学校相关要求,对跨省出行的师生做好报备工作;提醒师生加强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对校外人员按照“非必要不进入校园”的原则进行管理,确实因业务需要的,须提前预约,凭访客码经门岗核验身份及体温检测后方可入校。各单位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校外人员进行审批。
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各单位、部门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做好安全教育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醒师生在假期中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制度,尽量不跨省出行,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活动,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证“黑车”,不酗酒、不酒后驾车。提醒师生要自重自爱,不参与邪教、宗教的非法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留校学生,尤其是留校学生(含境外留学生)、新疆和西藏等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做好留校学生生活保障,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在放假前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对教学楼、图书馆、会堂、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在建工程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杜绝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堵占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行为。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及时整改。假期期间若有师生要在校进行实验研究的,请各单位按照资产与实验管理处发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相关工作。
五、认真做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强化预案管理。各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岗在位,不间断地进行巡查,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确保安全。
望各单位、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在平安校园精细化管理平台中填报。平安办将组织人员对全校各单位进行检查。
保卫处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7600110,移动短号:678110。
平安办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