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自今日起,宁波大学教职工登陆“信息门户”后,可选择“员工自助”栏目,核对个人信息。目前开放了“员工基本情况”,“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岗位合同”,“联系方式”,“工龄”等模块供教职工核对。
个人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信息有出入,可通过学院、部门人事秘书统一反映到人事处,其中以下信息个人可以直接在系统中修改。
1、“员工基本情况”中的“现从事专业”、“专业(备注)”,“宗教信仰”;“专业(备注)”是指无法在“现从事专业”找到相匹配的专业名称时填写。
2、“联系方式”一栏,教职工员工须添加相关信息。
以上核对工作须在10月27日前完成。
联系人: 徐炬磊(87600065)
张晓萍、许祖迸 (8760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