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按照学校[2005]109号文件规定,属于我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于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双职工2010年度未在学校申报市子女医疗统筹的,单职工未在我校和配偶单位享受子女医疗统筹或医药费报销的可领取一定数额的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双职工全年300元,单职工全年200元,2010年新调入职工自报到月份起按比例计算。2010年度的上报统计工作已开始,希望各学院、部门在12月17日以前把本单位教工子女姓名、父母单双职工等事项按实际情况填报在网上附表上(双职工的以女方所在学院、部门上报),汇总后此补贴由计财处打入工资卡内,请于次月起关注工资单。教职工姓名必须与在计财处登记的工资卡姓名一致,避免发生无法打入工资卡的情况。
联系人:徐彧婕
联系电话:8603
短号:661935
人事处
2010-12-06
附表请点击:
2010年度未做子女统筹补发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