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联系,2011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请各班级有贷款的毕业生务必于2011年5月17日下午13:00携带个人还款卡、个人借款合同、个人还款计划书和本人身份证到黄庆苗楼302与银行签定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个别已经签定还款确认书的201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将贷款还清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必再签定还款确认书。已经将贷款还清的应届毕业生只需将银行开具的结清证明一份交至学生资助中心(黄庆苗楼209室)备案即可。
(二)请贷款毕业生填写《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011届毕业生助学贷款信息采集表》(电子稿)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三)贷款毕业生对还款事宜有其他疑问的,请详细咨询贷款经办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蒋老师 电话87676011 地址:人民路73号工行江北支行3楼,宁大学生可坐18路或541路至外滩江花宾馆一站下车继续往前走50米左右)。
学工办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