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教师(含学生思政)、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含教育管理)、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申报工程系列(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另行布置。
二、文件依据
(一)《宁波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14〕107号);
(二)《宁波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宁大政〔2015〕101号);
(三)《宁波大学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6〕74号,内含评聘计划和职称工作时间安排);
(四)《宁波大学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7〕101号);
(五)《宁波大学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8〕93号);
(六)《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关于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宁大政〔2018〕116号);
(七)《宁波大学关于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大政〔2019〕108号)。
三、网上申报
8月20日开通申报系统,申报者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进入“办事大厅”(ehall.dianjing88app.net)中的“职称评审”进行填报,。填写相关内容时,请认真阅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附件1)。
四、书面材料要求
根据《2019年宁波大学职称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其中材料清单中的2-18项,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准备,并制作清单目录、装订成册,交由所在单位汇总。
另今年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强化评聘结合、成果导向、择优评聘等原则,结合学校第七轮岗位聘任工作,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提供《宁波大学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标志性业绩汇总表》(附件3),其中填写的业绩均应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中的业绩。该表作为校内评审时的参考材料。具体详见表格中的填表说明,具体业绩级别详见《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目标任务赋分表》(附件4)。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职称工作中的论文著作送审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请根据人事处发布的具体通知办理,详见内网。
(二)人事处网站已开设“2019年职称评聘工作专栏”,涉及201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和表格均可进入该专栏阅读和下载。
联系人:伊武科,联系电话:88823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人事处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