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第五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工作情况,积极开展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工作的指导,保证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质量,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定于2009年5 月中上旬对第五批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进行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检查。
一、被检查的单位包括:吉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深圳大学、河北大学、宁波大学、湖南大学、西藏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二、检查内容与安排:见附件一、二。
三、检查由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实施。
四、请各培养院校认真对待、安排好此次检查活动,根据检查提纲提前自查,形成报告。报告应实事求是,真实全面反映本单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主要做法、面临的困难、存在的问题等。
五、检查活动费用(交通、食宿费用)由院校负担。专家劳务由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