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 则
为了进一步拓宽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的途径,提高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和就业能力,提升毕业生就业率,鼓励更多的在校师生关注、参与学生职业规划与发展工作,促进各学院完善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机制,共同营造一种积极、和谐的就业工作氛围,特设立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将主要用于对学生就业和职业指导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教职员工的奖励和师资培训以及各类“职业规划大赛”等就业指导活动的经费。
第二条 基金来源
添路职业发展基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基金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我校著名校友韩春岚女士义务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和学校的配套经费人民币200万元,二者比例为1:2。基金运作时间为10年,每年经费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三条 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奖项共设立三类:就业指导优秀奖、就业指导贡献奖、就业指导推进奖。三类奖项每年一评。
(一)就业指导优秀奖的申报对象、条件及奖金设置
1、申报对象: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或进步明显的学院。
2、申报条件:
(1)重视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工作,模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把就业指导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人员、经费、机构“三到位”;
(2)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措施得力,工作重点突出,工作制度健全;
(3)卓有成效地开展学生实习和就业市场的建设、学生就业心态指导和就业技巧辅导;
(4)及时转递毕业生档案、上报毕业生就业状况及各项数据材料、跟踪分析毕业生就业状况,按时完成校就业指导中心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各类职业规划大赛。
(6)毕业生签约率较高或较前一年增幅明显。
3、奖金设置:毕业生签约率在90%及以上的奖励1.5万元;签约率较前一年增加5%及以上的,每增加5%奖励5000元,累计不超过1.5万元;前一年签约率在80%及以上的,当年签约率每递增1%,奖励1000元。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学院,审核后颁发“就业指导优秀奖”。以上奖项不兼得。
(二)就业指导贡献奖的申报对象、条件及奖金设置
1、申报对象:在指导学生职业发展、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有一定贡献的教职员工。
2、申报条件:
(1)关心学生成长,关注学生就业,重视学生职业规划指导和社会资源的引进,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研究及对学生就业指导教育方式的创新,有较高的就业指导热情和责任感;
(2)严格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遵守就业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
(3)积极开展职业发展指导工作,在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勤奋、敬业, 经常深入毕业班级、宿舍,关心学生的成长,为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
(4)在就业指导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学校就业工作信息;
(5)注重对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所指导的毕业生无恶意违约行为;
(6)多渠道获得就业信息,及时通过网络平台推荐实习及就业岗位;
(7)工作成绩优秀,有创新意识。
(8)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实习生在线所组织的各项活动,注重与学生的沟通互动。
3、奖金设置: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教职员工,审核后颁发“就业指导贡献奖”,奖励奖金2000元。
(三)就业指导推进奖申报对象、条件及奖金设置
1、申报对象:积极推进家境贫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集体(学院)、有关学生职业发展或就业指导的较大科研、活动、讲座、师资培训(用于参加职业规划相关资格认证及培训)等项目和报名参加各类职业规划大赛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及团队。
2、申报条件:
(1) 集体(学院)申报条件:
①关心家境贫寒毕业生就业工作,有措施、有落实;
②所在学院的家境贫寒毕业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绩突出,此类毕业生签约率达到学院平均水平。
(2)项目申报条件
①项目遵循国家就业方针政策,主题突出,富有特色;
②整合校内外资源,以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为中心;
③项目内容贴近宁波大学实际和大学生身心特点;
④配合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重点,结合本专业进行就业市场研究;
⑤加强市场研究及和企业的联系互动,推动就业率的提升。
(3)学生及团队申报条件
①注重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积极向上,发奋图强;
②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用行动回报社会;
③注重培养职业技能,提高求职技巧;
④善于思考,勤于总结,乐于分享;
⑤参加职业规划大赛并获得较好成绩。
3、奖金设置:对于获得就业指导推进奖的学院给予按学院毕业生人数每人不超过20元奖励;对于获得就业指导推进奖项目、学生或团队,视申报情况奖励500-3000元。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就业指导优秀奖及贡献奖申请流程:
(1)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公告及申报条件;
(2)各院系对照申报条件提交申请材料;
(3)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申报单位(个人)集中评议;
(4)综合评议材料,确定相应奖项;
(5)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2、就业指导推进奖申请流程:
(1)职业规划大赛项目申请流程:
①注册实习生在线会员,填写《职业规划大赛报名表》;
②活动项目组审核报名资格,项目选题、来源、内容、意义;
③参加职业规划大赛各赛程的活动;
④校就业指导中心作出批复意见;
⑤颁发奖金。
(2)其他类项目申请流程:
①项目负责单位(个人)填写《宁波大学添路职业发展基金奖励项目申请表》;
②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项目来源、内容、意义;
③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作出批复意见;
④颁发奖金。
第五条 基金发放原则
1、本基金适用范围:经费未独立核算的单位。
2、本基金的奖励经费在当年额度内发放。为确保基金使用的合理性,科学性,就业指导中心每年在综合平衡后制定出年度实施细则,原则上各奖项费用不低于5万元。
第六条 附 则
1、本办法由校就业指导中心与捐赠人韩春岚女士协商制定,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200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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