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学院拟推荐下列同学为2008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4日——11月6日,共3天。如对获奖者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受理电话:87600057或87600058,地址:西区博观楼203学工办。
附:我院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