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07级同学:
2008学年“宁波大学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工作布置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生(08级新生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评定名额及金额:
2008学年我院评定名额为3名,每名金额为4000元人民币。
三、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证明),被认定为本学年宁波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不及格课程;
3、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品德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
4、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每个班级根据评定条件,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可推荐1人,填写《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请在11月5日下午4点前交学工办(西区博观楼20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学校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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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0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