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01〕40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2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2〕9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将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晋升必备条件之一。为了配合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人事处与校语委、人文学院协商,决定在4、5月间组织一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试
1.测试时间暂定于4-5月的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部分单位有特殊时间需求的,请集体申请;
2.测试成绩于测试后三个月公布,可以到所在学院、部门或网络查询;
3.测试形式为口试,内容分四项:读100个单音节字、读50个多音节词、朗读一篇课文(400字)、说一段话(时间3分钟);
4.测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74号文件《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教师测试费65元/人次。
二、培训(自愿)
1.培训分小班上课,满20人开班;
2.培训共24个课时,每天8课时,暂定于3月下旬的周末(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培训地点在宁波大学本部,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4.培训费: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甬价费〔2004〕246号《关于核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元,培训3天;同时,为了满足部分人员的特殊需求,根据情况会开设一天(8课时)的培训班,收费50元,上述培训报名完全自愿;教材请自备。
三、报名办法
报名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采用集体报名的方式。要求:
1.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好“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和“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需审核公示),并将此二表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此为普通话报名专用邮箱,老邮箱作废)。在测试报名表中,字与字之间不要有空格,考试机测使用科大讯飞国家测试软件,要求严格,请仔细核对所有字段,重点是身份证数字,如报名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安排考试的,后果自负,费用不退。
2.报名费请转账到以下账户:宁波大学3911 6001 0400 00480农行江北支行宁大分理处。转账时必须注明“学院”、“普通话测试人数”、“普通话培训人数”、“电话号码”。于3月23日前将普通话测试和培训的名单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并将测试名单、培训名单(必须与电子版一致)、转账回执单,一并交10号楼人文学院215室王灵芝老师处。如有事请联系663489/15658296903。
(注:转账回执单上必须写清楚:学院、测试人数、培训人数和电话号码)
四、注意
(1)由于上级部门要求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补报名,因此,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一律不予补报,请各学院务必保证通知到每个人,以免错过本次机会。
(2)三个月内(2018年2月后)在异地参加过国家普通话测试的人员,不得重复报名(系统不兼容),如果收费成功但因此报名不成功,将不予退费。
五、参考资料:
《普通话学习与测试教程》(2005年1月出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或《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2004年9月第二版,浙江大学出版社)。如需教材,可到1号教学楼教材科自行购买。
附件:
2018上普通话测试报名表
2018上普通话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人文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