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本科毕业班:
为做好2008年绣山清寒考研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的要求和规定,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有关要求
1、设立学生“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是甬籍爱国人士朱英龙先生为鼓励家境清寒学生发奋向上、刻苦专研,顺利完成学业而推出的一项举措,希望各学院能重视此项评奖工作,并积极做好评奖宣传,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功能。
2、评奖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行为,使评奖工作真正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和公开。
3、各学院在评奖中,必须坚持规范化操作,务必严格按照《宁波大学“绣山清寒奖学金”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奖注意事项
1、学生根据本人情况,于5月30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宁大“学工网”自行下载,也可到北区2#实验楼214学工办领取;学院根据评奖条件,确定学院绣山清寒考研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2名。
2、学生在填写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申请表时,“申请理由”一栏中请填上家庭经济情况以及以往的获奖情况。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的获奖推荐人选还需上交两寸彩照1张。
3、上报获奖推荐名单时,必须附考入学校录取通知书或相关录取证明的复印件;毕业生在离校后才确定被录取的,可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至学院,由学院推荐上报。
4、学校在确定获奖名单后,获奖学生须在报到后将考入学校为其出具的报到证明寄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校将凭学生的报到证明于2008年11月下旬通过学院向绣山清寒考研奖学金获奖者寄发奖学金。
5、申报绣山清寒考研学生奖学金的毕业生,如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学校将撤消其荣誉,不再授奖。
学工办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