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学校安排:
现对校内有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全国哀掉日期间,校内国旗降半旗志哀;
二、全国哀掉日期间,停止校内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三、做好5月19日14时28分全校默哀活动:
1.校内防空警报鸣响;
2.正在上课的师生,由教师组织,全体起立,默哀三分钟;
3.在宿舍的学生和其他有关人员,停止相关活动,自行起立默哀三分钟;
4.学校其他教师、行政与教辅人员,可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相对集中,集体默哀三分钟;也可分散组织,在工作岗位自行起立默哀三分钟;
5.在安中大楼的全体行政人员,统一到安中大楼一楼大厅集中,集体默哀三分钟;
6.在校园内活动的行人,停止行走,原地默哀三分钟;车辆驾驶人员,停止行驶,离车站立,默哀三分钟。
特此通知。
党办、校办
200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