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将在六月底离校,春季毕业研究生已基本毕业离校,为了进一步做好2008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根据学校《2008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结合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研工部特对2008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做以下几点补充意见:
一、加强对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引导与教育工作
各学院要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一次毕业教育,在文明离校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安全离校,同时引导毕业生在离校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安排组织的集体活动。要求研究生导师做好对毕业研究生的毕业引导和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毕业研究生的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学院及时化解矛盾做好毕业生的稳定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就业观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已签协议的学生履行协议,干好本职工作,不盲目违约;教育未签协议的学生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就业观,根据自身实力、抓住机遇,诚信就业。指导毕业研究生以良好的心理状态进入毕业及就业环节,妥善处理各种情况,提高应急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安全教育。学生离校时,要选择车况良好并具有交通部门营运资质的车、船乘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公德,确保自己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注意自身的财物安全,防止盗窃事故发生,同时要严防火灾、中毒和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
3、守纪教育。自觉遵守政策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倡导文明离校。遵守作息时间,晚上按时就寝,不要高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不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在校内外酗酒。爱护公物,不损坏教室、宿舍等处的门窗、桌椅、照明设施及其它公物。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或为发泄个人情绪而借故摔酒瓶、水瓶等物;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弃物,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红色部分可不上网,具体落实时可做参考!)
二、毕业研究生的离校登记与联络工作
为便于学校了解毕业研究生的离校情况,确保研究生安全离校,各研究生辅导员需做好毕业研究生的离校登记与联络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6月20日—6月30日为本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时间。对尚未签约的夏季毕业研究生,各学院在7月10日前允许其住校,6月30日前暂不办理离校手续。
2、毕业典礼。鉴于本届夏季硕士毕业生的答辩将于6月27日才能全部结束,故“宁波大学2008届研究生毕业典礼”初定于6月27日上午举行,要求全体08届毕业研究生参加,可邀请08届毕业研究生的亲友参加。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3、做好毕业研究生的离校登记工作。在6月27日前离校的夏季毕业研究生,各学院需做好其离校的各项手续;各学院在6月16日下班前统计一份2008届毕业研究生的在校及离校情况说明(含春季、夏季两批,说明情况含专业名称、在校生数、离校生数、参加毕业典礼人数等),发送电子邮件至研工部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4、做好毕业研究生的联络工作。为了便于开展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情况统计,在研究生毕业两年内,各学院需做好毕业生就业的跟踪工作,并备有毕业生的联系方式,确保能与毕业生取得联系。
三、如在离校期间出现影响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离校的问题,各学院需及时向研工部反馈情况。
宁波大学党委研工部
200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