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受理时间截止4月25日
各单位:
2008年度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下称“培育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条件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200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执行(详见附件)。
二、申请培育资金项目不超过40万元,必须根据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由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研究经费。
三、2008年培育资金项目浙江省限额申报1项。
四、有申报意向的项目申请人请及时与科技处联系,要求申请项目需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附件1份及电子文档,于2008年4月28日前报科技处。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附件:
1、2008年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程重大项目培育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