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浙江民政论坛理论研究课题的通知》(浙民办[2008]72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两创”总战略,加强全省民政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促进学风建设,省民政厅拟定于今年下半年举办2008年度浙江民政论坛。现将浙江民政论坛理论研究课题选题范围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详见附件1。
二、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研究任务明确,研究手段科学,研究资源整合,努力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新思路、新理论、新见解。
选题方向以选题范围为依据,申报人可根据实际作进一步细化。
(二)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
三、成果收集与评审
获准立项的课题须于2008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或软盘)两种方式将研究报告寄至省民政厅办公室。同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已公开发表、已获奖的研究成果不列入评奖;相关责任由课题作者承担。
四、资助方式及申报要求
1、委托课题经费资助程序为:课题申请经省民政厅审定签订项目合同书。课题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组评定合格的,拨付课题经费。
2、申报人根据选题范围填写《2008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意向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意向表”)。鼓励联合申报,但联合单位或组织不超过3个。
3、根据宁大政[2007]145号文件,如预期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申报人需向学校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3)至少在二级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被政府采纳,否则学校不予推荐申报。
4、材料要求:《意向表》一式4份,其中1份《意向表》“申报单位意见” 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008年民政理论研究委托项目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1份。《意向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各1份。
5、 学校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4月23日
,学院受理时间截止4月20日 。
社科处
2008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