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受理时间截止5月6日
各单位:
2008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08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四大类:重大项目、合作项目、面上项目和出版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是科技部根据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需求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任务,分公开招标和邀标两类,公开招标的重大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的题目必须与科技部发布的项目指南中的题目相一致,科技部将对申报题目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根据网上评审结果选择候选项目进行会议答辩,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公开招标的重大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宁波市限额推荐1项。
2、合作项目:
合作项目是科技部和地方、部委联合支持的项目,由各地方和各部委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重大需求,自行确定选题,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并要求地方、部委在立项后保证给予配套资金,宁波市限额推荐1项。
3、面上项目:
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科技发展宏观战略研究、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四个领域自行确定选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面上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继续支持自筹经费开展研究的项目,宁波市限额推荐3项。
4、出版项目:
主要资助各地方和国家部委、部门和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其他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出版,实行网上申报,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选择资助项目。出版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宁波市限额推荐2项。
二、申报流程
1、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软科学的司局(以下简称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除邀标的重大项目、合作项目外,科技部不受理项目申报单位直接提交的申报材料。
2、项目申请采用先书面申请,由宁波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被推荐项目通过科技部项目申报中心网站(//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
3、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照要求在线打印申请书,并经学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统一报宁波市科技局。经宁波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报送科技部。未进行网上申报或未报送书面材料的,或未通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或书面《申请书》与网上《申请书》不一致的申报项目,科技部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软科学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3、在研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的不能申报。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重复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项目。如违规申报,将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资格。
4、项目申报负责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有关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填报资助金额,出版项目申报负责人要保证出版的成果没有知识产权纠纷。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5、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须提交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
联系人及电话:蒋开东 电话:87609126 (9126)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关于组织2008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2、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
3、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
4、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出版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