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保健对象、教授体检将在5月中旬进行,为做好今年的健康体检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对象
我校市保健对象、正高职称人员
二、 时间安排
5月13日——5月16日 上午7:30---10:00 共4天
三、 地点
宁波大学附属医院门诊4楼体检中心
四、体检项目
(一)一般检查: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妇科
(二)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尿糖定性、大便常规+隐血;
大生化(包括肝肾功能、血糖、尿酸、电解质、脂代谢、乙肝表面抗原);
肿瘤标记物:PSA、AFP、CEA、Ca199
(三)特殊检查:胸片、心电图、彩超[肝、胆、脾、双肾、甲状腺、前列腺(男)、子宫及附件(女)]
五、 注意事项
1、体检前少吃猪肉、忌吃动物内脏、血,以免影响检验准确性;体检当天清晨禁食、禁水,以便作空腹验血及B超检查。
2、医院提供免费早点。注意:须等抽血和B超检查后才能用餐。
3、体检当日请带清晨小便(盛于清洁小瓶内)、大便标本,放大、小便标本时请把化验单压在标本下面,便于常规化验。
4、市里将在一个月后反馈体检结果,个别需要进一步检查的,我们会及时通知。
5、体检时请带医保卡,凭医保卡到附属医院(三院)体检中心(门诊四楼)登记处领取体检磁卡,需增加体检项目者,请用自己医保卡结帐。
6、15月13日—5月16日体检期间,住校区的教职工请在上午7:00时在校医院门口候车,车经宁大花园-怡江新村—孔浦外环-附属医院,住市里的教职工请自己前往,每天10:00时有一辆车送教工回校。
六、 各单位、部门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如有遗漏或差错请与公共事务管理处医卫办联系)
注: 1、请各部门、学院负责通知本单位的市保健对象、教授(包括退休)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体检者,请在5月13日――5月16日体检时间范围内自行调整,过期不候。
2、请各部门、学院通知长期住外地的市保健对象、教授可以在外地体检,办理过异地就诊手续的,请将体检发票寄人事处贺静芬老师,未办理过异地就诊手续的,体检费由各部门统一到医卫办审核报销,报销额度为600元以内,报销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医卫办 87600876
公共事务管理处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