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受理时间截止5月12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暂行办法》,2008年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市社科出版资金,专项用于资助我市社科工作者或以我市社科工作者为主创作的具有较高学术和应用价值,出版经费困难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著作。每部著作资助金额原则上控制在人民币3万元以内。
资助范围包括优秀基础理论著作、优秀应用性著作、重要课题集和优秀科普读物等。
哲学社会科学译著、教材、通俗读物、资料汇编,以及申请者与国(境)外作者合著的著作或在国(境)外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原则上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和申请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我校的著作权所有者;凡与校外人士合作申请者,我校作者必须是该著作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凡我校多名作者的集体成果,应由其主编或主要撰稿人(完成著作50%以上)提出申请,并须附有全体作者的签名,其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2、申请者必须已经完成全部书稿,形成清样稿;
3、申请者在申请市社科出版资金资助时,须持有与出版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协议书或对书稿出版的合同意向书;
4、同一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三、基本要求
1、申请著作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党的出版方针、政策;
2、著作申请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办法;
3、申请著作的文字量一般应在15万字以上;
4、申请著作必须在次年3月底之前出版;
5、申请著作需本著作研究领域内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公章;
6、申请著作必须按受理机构的要求,统一开本和封面设计,封面左上方标注“2008年度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字样,开本为787×960mm/16。
四、申请者需递交的材料
1、申请者填写《宁波市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申请表中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另外三份申请表中的“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由学校统一填写。《著作内容提要(活页)》一式十份,活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申请表用A4纸打印;
2、符合学术规范的完整书稿清样两部,包括前言、后记和完整目录。书稿中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工作单位的名字和相关信息;
3、可反映书稿或其组成部分水平的其他材料(包括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复印件一式二份;
4、与出版单位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或对书稿出版的合同意向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查完退回);
5、申请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
五、申请的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5月19日。
联系人:姜颖 联系电话:87609130
邮箱:jiangying@dianjing88app.net
社科处
2008-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