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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补发2014年度未做子女统筹医疗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5 阅览数:
学院受理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各单位、部门:
人事处将于 2015 6 25 日至 2015 6 30 日开展统计 2014 年度未做子女统筹医疗补贴工作。根据宁大政〔 2005 109 号文件规定,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事业编制教职工
2 )子女于 1996 1 1 日以后出生
3 )双职工子女未在学校申报 2014 年度子女统筹医疗保险;单职工子女未在学校及配偶单位享受子女医疗保险或医药费报销待遇。
(二)补贴标准:
(1) 双职工全年补贴 300 元,补贴以女方所在学院、部门上报
(2) 单职工全年补贴 200
(3) 2014 年度新调入职工自报到月份起按比例计算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部门于 7 1 日前上交《 2014 年度未做子女统筹补贴统计表》(附件)至人事处 406 办公室, 电子稿发送至信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标明某某学院/部门子女统筹补贴。纸质表格需加盖公章,且逾期不予办理。
(四)其他事项:
1 )经人事处汇总后,名单在校内网上公示三天(公示名单中只保留父母姓名和孩子姓名)。
2 )教职工姓名必须与工资卡姓名一致,避免发生无法打入工资卡的情况。请符合上述要求的教职工,于 7 月份关注工资变化。
联系人:谭陆军
办公电话: 0574-87600603 888603
手机号码: 677044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15 6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