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2015
年度一次性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5年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一)申报对象
:在2014年度获得职务、职称晋升的教职工(人员仅限于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且已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者)。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配偶为非本单位的须盖配偶单位公章。需要提交的材料: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报2015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
:2014、2015年转为事业编制的教职工。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宁波市市区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配偶为非本单位的须盖配偶单位公章。需要提交的材料: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配偶工作单位在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以外的,须提供当地住房证明,并到当地房改办盖章;本人及配偶户籍为农业户口的,提供当地土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有无批地建房证明”。
各单位房产管理员于4月28日前将上述资料收集后,填写《2015年度一次性住房补贴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2)、《2015年度公积金住房补贴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30日前统一交到后勤管理服务处房产办公室。
联系人:温明鑫 联系电话:888211
后勤管理服务处
201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