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2013
年度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
50
元,已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
打入工资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年龄在
14
周岁以下、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在学校计生办登记过的在编教职工。请相关教职工及时核对。
按照规定,第一孩后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之后又有了计划内二孩的教职工,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此类情况的教职工请与学校计生办联系。
只有一孩并已领独生子女证但没到学校登记的教职工,请及时到学校计生办登记。
计生办办公地址:安中大楼
409室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
876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