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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9 阅览数:
各位教职工:
    2013 年度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人 50 元,已于 2014 3 19 打入工资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年龄在 14 周岁以下、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并在学校计生办登记过的在编教职工。请相关教职工及时核对。
按照规定,第一孩后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之后又有了计划内二孩的教职工,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有此类情况的教职工请与学校计生办联系。
只有一孩并已领独生子女证但没到学校登记的教职工,请及时到学校计生办登记。
计生办办公地址:安中大楼 409室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 876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