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奖项评审范围、条件、名额及奖励金额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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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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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
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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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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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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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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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宽诚育才奖
(共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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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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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推荐候选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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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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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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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望月特别奖
(共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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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教学科研人员
(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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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可推荐候选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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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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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教辅与管理人员(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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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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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教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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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类
:校设重点二级岗位人员(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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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性学院推荐校设重点二级岗位人员和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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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万元/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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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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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类
:基层学术组织负责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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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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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岚优秀博士基金
(共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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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可推荐培养博士和引进博士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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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万元/名
(
奖励金额与引进人员提供的科研启动经费以及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培养经费不重复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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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
(一)各奖项推荐表格内所涉及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获奖的业绩信息采集时间均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
(二)近五年来(2008年以来)已获得过“王宽诚育才奖”和“徐望月特别奖”、“阳光”教授的人员不能参加上述三项奖的评选。
(三)各单位、部门须对申报人所填写的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材料不实,取消参评资格。推荐过程中要根据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将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教职工推荐上来。
附件:
人事处
2013
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