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浙教电传〔2013〕437号),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重点依托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进行选拔
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教职工,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选派人数:在全国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2135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2800人;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1250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含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7000人;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1900人。
三、选派类别: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及艺术类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等。具体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资助内容请详见《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四、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
五、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批准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内容、标准等在录取时确定。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七、受理时间安排:
1.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5日—1月12日,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1月13日。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4月1日,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日
3.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4月17日,书面申请材料(1份)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8日,该项目具体实施通知另发。
请各单位、部门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电子文档和书面申请材料(1份)送至人事处师资科(安中大楼40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电话888365 Email:[email protected]
七
、有关2014年选派政策较大变动说明 :
1.联合培养博士生选拔范围扩大至全国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扩大至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高等职业学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扩大至所有设有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和各艺术团体。
2.从2014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至1月,3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1年,即至2015年3月;西部和地方项目申报时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也将调整为1年;今后,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3.博士后的留学期限调整为3—24个月。
4.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如将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进行年度审核,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及国外导师评价意见决定是否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或终止学业。
5.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211工程”建设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申请,因此,2014年起省教育厅将不再受理浙江大学的人员申请。
八、学校支持政策:
1.
若获得资助,学校给予每月1000元人民币补助。
2.
有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经历者,今后在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优先考虑。
人事处
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