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3]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和语种
我省仅开考英语(PETS-5);第一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6月1日;第二次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两次的口试都从笔试当日下午开始。
二、报名日期和办法
(一)报名日期: 第一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2年4月13日至19日,第二次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13年10月19日至25日。
(二)报名办法: 采取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办法。集体报名须持单位介绍信和有考生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凭相应的身份证件)。报名时, 考生须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请拟申请公派留学及已获公派留学资格但外语未达标人员在10月23日之前到安中大楼405室报名。报名时上交有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各一份。报名费130元。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张晓萍;联系电话:888365。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
考试成绩对于申请国家公派留学有效期为两年, 如作其他用途的,由各成绩使用单位自行决定。
人事处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