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今天转发宁波市人才房销售公告的通知,现就咨询较多的几点作如下说明:
1、 享受学校提供25万元或60万元安家费的无房博士符合申报条件。
2、 2013年3月31日前在宁波连续三年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的非事业编制硕士也符合申报条件。
3、 为方便各位申报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和企业编制人员社会保险证明由人事处统一到相关部门代为办理。
4、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由学校统一提供。
5、 申请人只需填写申请表格中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审核意见中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统一由人事处填写,加盖学校公章,不要盖学院或部门的章。受理单位为宁波市教育局,所以也不要填写。
人事处
2013-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