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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 阅览数:
各单位、部门:

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0-2012年)已圆满完成预定计划,我校共有18名教师入选该项目。2013年省教育厅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3年全省高校拟选派150人(1800.月)出国留学,其中理工农医类80960.月)、人文社科类70840.月)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原则上建议申报6个月或12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海洋生物资源与环境、船舶制造等)、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高端装备制造、环境科学、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等专业。

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学前教育等专业。
    四、选派范围

根据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及我校实际,2013年重点考虑选派以下人员: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已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

鼓励学院或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对于语言专业毕业且在国内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六、选派办法及申报时间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

322-45日:各学院宣传、发动教师申报,学院和教师个人联系国外研修单位。

46-422日:个人网上申报和学院汇总。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网址://apply.csc.edu.cn)。教师个人申报完毕后,按要求整理好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七、有关说明

(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1. 各学院应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帮助教师填写申报材料、联系国外单位。

2.为激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采取以下四条措施:一是学校今后在校内各类出国进修项目推荐工作中,将对申请本项目人数多、选派情况好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二是凡被本项目录取的教职工,出国研修期间学校按获资助月数给予每月10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三是2013年起学校对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提出国(境)外进修3个月以上经历的要求;四是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给予推荐。

3. 为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须认真填写。各学院在填写个人申报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时,应结合每位教师的特点和优点,有针对性地填写推荐意见。

4. 教师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需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在提供申报材料时,尽量能附上国外单位的邀请信。

5. 关于留学国别,教师个人在填报时须提前考虑成熟并确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国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一律不再更改。

6. 被本项目录取的人员,其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2013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51231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留学资格有效期延长的申请。

7.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www.csc.edu.cn/),教育厅也将结合往年申报、录取情况,于近期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www.zjedu.gov.cn)专栏,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8.请各学院和个人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不超过500字)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张晓萍   电话:87600365888365 地点:安中大楼405室。

附件: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2013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