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2013-2014学年度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资格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
1、院士或特聘教授、凡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点或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国家文科基地的教授、省重中之重、文科基地;“钱江高级人才”特聘教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及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均可接受C类访问学者。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教授(或副教授)可申请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
(1)近两年主持并在研省部级以上课题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并有可支配的经费。
(2)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篇或一级刊物2篇或权威刊物1篇或有专著出版,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1项(合作申报者排名须在前3名)。
3、申请担任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适当放宽。
4、C类访问学者导师一般应是硕士生导师或省级精品课程的主持人。
5、导师必须在职在岗。本校导师不接受本校教师访学。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各学院须对本院申报成为C类访问学者导师的人选按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本院接受C类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人数做好总体规划。
2、符合条件且愿意接受访问学者的老师需填写《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附件1),各学院统一填写《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附件2)。
请各学院做好推荐工作,汇总后于12月12日之前报人事处405室,以上材料均只需要一式一份。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8365;联系人:张晓萍。
附表1: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表
附表2:浙江省高校C类访问学者导师申报汇总表
人事处
2012-11-20
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于12月10之前将电子稿(附件1和附件2)发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