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和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需要,今年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和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工作的量化业绩数据统计截止时间改为2012年10月31日。
(二)关于2012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工作安排
请以《宁波大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08)55号)和《关于公布<2012年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宁大政(2012)139号)为依据,对相关学院进行2012年专项目标考核。
请相关职能部门务必在11月19日前完成学院专项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给[email protected]
(三)关于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工作安排
请以《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学科性学院第四轮聘期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12)136号)文件精神,对学院进行第四轮聘期目标任务考核和奖励,具体安排如下:
1. 11月8日前,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分管业绩数据的录入和赋分工作。
2. 11月12日前,完成学术论文、学术著作、教材出版、非A类学科竞赛等有关业绩的录入(教职工)和审核(业绩审核员)工作,逾期未录入和审核通过的业绩,将列入下一年度进行计算。11月12日17:00起系统将关闭业绩录入和审核功能。
3.11月13日至14日,教职工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分的拆分和核对工作。11月14日17:00起系统将关闭个人业绩拆分功能。
4.11月15日,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学院和团队任务分值的审核调整工作。
5.11月16日至19日,各学院和团队完成聘期目标任务得分核对工作。如有异议,请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如无异议,请打印一份《宁波大学学院聘期目标考核表》,经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送交人事处。11月19日16:00起系统将关闭职能部门聘期业绩审定和业务数据管理功能。
6.11月19日前教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将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和有关教学科研数据交人事处。
(四)关于教职工个人工作业绩和工作量计算
11月27日至30日将再次开放系统,允许教职工补充录入11月30日前的个人业绩,并补算相应工作量。27日8:30起重新开启个人业绩录入和审核功能,以及职能部门业务数据管理功能。11月30日17:00起再次关闭上述功能。逾期未录入和审核通过的业绩,将列入下一年度进行计算。
希望各有关职能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能够通力协作,按时完成有关考核和数据统计工作。
特此通知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