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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单位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1 阅览数: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填报单位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有关情况的通知》(浙财函[2012]279号),要求在全校范围内对199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事业单位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范围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98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在编事业人员(含已退休);
    2、以家庭为单位从未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引进人才购房费和其它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请各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选择填写《省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房老职工(在职)住房补贴情况表》或《省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房老职工(已退休)住房补贴情况表》,汇总后于2012年11月6日16点前将纸质和电子档各一份交后勤管理服务处,其中纸质表格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若本单位内没有符合填报条件的,也请以书面形式送交我处。鉴于本次统计时间紧,希望各单位抓紧办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学院受理时间:2012年11月6日上午10点,请将信息表填好发至院办朱老师处:[email protected].
职能部门审核分工:
    1、后勤管理服务处负责汇总各单位报表,审核申报人员资格及一次性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和享受金额;
2、人事处负责审核教职工人事信息和工龄;
3、计划财务处负责审核职工历年公积金缴交工资基数。
联系人:温明鑫
联系电话:618945/888211
联系地址:老行政楼208室
人事处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888230
附件1:《省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房老职工(在职)住房补贴情况表》
附件2:《省直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房老职工(已退休)住房补贴情况表》
附件下载
后勤管理服务处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