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实施的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已顺利实施2年,我校共有10余名教师入选该项目,2012年省教育厅的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2年全省高校拟选派100人出国留学,其中理工农医类55人、人文社科类45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
三、优先选派学科专业及资助内容
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12年拟重点培养我省高校优势专业和紧缺专业的师资力量,并向理工农医类作适当倾斜。理工类优先考虑信息、生物、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环境科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海洋技术、医药卫生、计算机科学等专业。人文社科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包括物流、金融保险、商贸、旅游等),文化创意产业、外语类、学前教育等专业。
四、选派范围
根据省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及我校实际,2012年重点考虑选派以下人员: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从事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师、管理人员;
3.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4.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五、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具体可通过国家留学网查询://www.csc.edu.cn)。已申报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
鼓励学院或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评审时将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语言类候选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如在4月20日申报截止日期前仍未获得外方邀请,必须附国外邀请单位有意向的证明材料,如电子邮件复印件等,否则不予受理。
六、选派办法及申报时间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
3月5日-4月1日:各学院宣传、发动教师申报,学院和教师个人联系国外研修单位。
4月1日-4月16日:个人网上申报和学院汇总。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网址://apply.csc.edu.cn)。教师个人申报完毕后,按要求整理好纸质材料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
七、有关说明
(非常重要,请仔细阅读)
1. 各学院应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国际化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帮助教师填写申报材料、联系国外单位。
2.为激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学校采取以下四条措施:一是学校今后在下达校内各类出国进修项目推荐名额时,将对申请本项目人数多、选派情况好的学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二是凡被本项目录取的教职工,出国研修期间学校按获资助月数给予每月1000元人民币生活补助;三是从2013年起学校对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提出国(境)外进修3个月以上经历的要求;四是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也给予推荐(根据往年的经验,外语条件尚未达到要求的也可录取)。
3. 为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须认真填写。各学院在填写个人申报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时,应结合每位教师的特点和优点,有针对性地填写推荐意见。
4. 教师个人在申请项目的同时需着手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在提供申报材料时,尽量能附上国外单位的邀请信;若暂无邀请信,也可附上有初步意向的电子邮件复印件等。
5. 关于留学国别,教师个人在填报时须提前考虑成熟并确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国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一律不再更改。
6. 被本项目录取的人员,其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2012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4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留学资格有效期延长的申请。
7.有关选派要求、注意事项,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查询(//www.csc.edu.cn/),教育厅也将结合往年申报、录取情况,于近期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设“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www.zjedu.gov.cn)专栏,进行有关申报指导。
8.请各学院和个人按要求审核、整理书面申请材料,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16日前交人事处,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张晓萍 电话:87600365(8365) 地点:安中大楼405室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1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附加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有关要求
附加3: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申请条件
附件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备注:学院受理截止时间4月9日,请申报人将材料送至院办朱安安老师处。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