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金额及缴费时间
1.凡我校在册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包括自费、委培研究生)均应在开学两周前(8月18日-月31日)将应缴费总额(包括住宿费)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建行缴费卡。
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将应缴费总额在8月31日前存入缴费卡的学生,于9月1日-9月16日直接将现金交到学校计财处(安中大楼205),也可将应缴费总额存入缴费卡。如缴费卡中的余额少于应缴费总额,将扣款不成功请及时予以补足。(由于开学学生缴款集中,难免会出现学生排长队现象,建议学生尽量在开学前两周将有关费用存入缴费卡)
4.若缴费卡在暑假期间遗失,可凭卡号去全国任何一家建行网点申请凭卡号存款(存款前须先拨打95533服务电话向银行电话挂失,回校后一周内到安中大楼财务处报账大厅办补卡手续);若缴费卡号忘记,请咨询建设银行董薇娜老师,联系电话0574-87313382
5、为便于银行扣款,存款金额至少应大于应缴款总额1元。
二、有关要求及规定
1.开学后学生持学生证到各学院教务办、研究生办注册(包括延长学业学生)。教务办、研究生办凭计财处提供的可予注册名单(包括本学年已申请助学贷款金额足以缴清学费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现金缴费的学生凭学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按时缴清学费的学生,必须在开学一周内(即在2011年9月9日之前)提出缓交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持《学费缓交申请表》于开学两周内到学院教务办、研究生办注册。
《学费缓交申请表》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缓交期限不得超过2011年12月15日。
3.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因此在2011年9月16日之前未缴清学费的学生将不予注册。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开学两周内不注册的学生将予以退学。
4.学生应将学费收据保留至毕业,以备后查。
学工办
201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