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定于近期开始审核职称材料。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今日,尚有部分申报人员未在“职称评审系统”中提交材料。上述人员务必于本周五(7月1日)16:30之前完成提交程序,否则在学校及学院端将无法看到个人的申报信息。
二、下周一(7月4日)下午1:00,学校组织在图书馆网络中心(包玉书科学楼7号楼2楼)机房进行科研数据统一审核。学校科研职能部门负责科研数据审核,每个学院须派人事秘书和科研秘书各1名参与审核。
各学院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审核现场:
① 申报者《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核表》一份;
② 《评审名册》一份;
③ 申报者论文、论著原件;
④申报者的未经科研职能门审核的成果,如新引进人员,申报者调入前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等,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机关部门联络员将本部门申报人员材料于7月4日早上11:00前送交人事处安中楼405室,由人事处统一提交审核。
三、审核职责:教学工作量审核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筹)负责;教学业绩考核等级审核由教务处负责;科研业绩审核由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地方合作服务业绩审核,由地方合作服务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由学工部审核。
四、公示要求:各单位须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所有中高级评审人员)以一定的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于7月13日前报人事处。
五、各学院、部门人事秘书、联络员待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审核完毕、公示结束后,从申报系统中将材料提交到人事处。
联系人:许祖迸 电话:87600365(8365)。
人事处
201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