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宁波地区高校青年教师岗位培训(秋季班)将于9月在宁波大学举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以及1971年至1977年期间毕业但1977年以后参加助教进修班、研究生主干课程班结业的高校教师(包括成人高校、党校、民办高校、职业技术学院和专修学院教师);从1998年起新上岗的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校教师伦理学和高等教育法规》三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课程安排:
培训时间初步定于9月9日、9月10日、9月11日、9月16日、9月17日、9月18日,共六天。课程安排及授课地点请于7月8日查看人事处内网通知。
四、考试时间、形式及地点:
全省统一为2011年9月24日,考试形式、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
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来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请各单位、部门于
7月
5日前将拟参加培训教职工的名单及培训费上交人事处安中大楼
405室(
7月
5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电子稿发到
[email protected],以便统计教材数量,报名表请见附件
1)。联系电话:
87600365,联系人:张晓萍。补考名单也请同时上报。补考费为
10元
/门(伦理法规算作
2门)。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注明补考科目以及曾经参加培训的时间。
六、收费标准:培训费、考务费由学校承担(经费独立核算单位自负),共计240元;教材费为100元,由个人承担。
七、注意事项:请认真核对上报人员的姓名。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11年6月22日
注:请要参加秋季岗位培训的老师报名至院办朱安安老师处,学院报名截止时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