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市级预算的通知》(甬财预〔2023〕736号)及预算编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资金统筹管理,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校设项目需提前申请结转采购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学校设立或资助的专项经费,详见附件1。(项目编号为42、43开头,0、3结尾,后续立项项目请自行判断)
二、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校设项目中目前处于采购流程的各项货物及服务的执行进度,并
合理估算其在本年年末结账前完成支付的可能性。其中:
1、预计本年可完成支付的货物及服务款项,可继续保留使用,务必关注采购流程流转、加快采购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支付;若未能按期完成支付的,年底清理后将不予返还。
2、预计本年无法完成支付的货物及服务款项,请按附件2格式填报货物及服务采购明细信息后申请学校收回;该部分款项收回后,无需于次年申请结转,学校将于次年年初预算下达时一并安排下达。
三、报送时间
申请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交至计划财务处(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电子版请发送至wuqiaomi@dianjing88app.net,纸质请交至安中大楼102办公室。
联系人:吴巧咪 联系电话:888212
计划财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