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87号,现就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3年计划选派46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三.重点选派学科专业
理工类优先考虑智能制造工程、机器人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涉海类学科专业(包括海洋工程类、海洋科学、水产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生物科学类、计算机类、材料类、化工与制药类、能源动力类、农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医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等专业。
人文社科类优先考虑现代服务业相关专业、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专业,时尚类、美术类、外语类、教育类等专业。
四.重点选派对象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拟重点考虑以下人选:
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
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
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
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五.申请条件(申请前请阅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1)
1.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我校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报指南,2023年部分项目存在申报时间接近的情况。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该项目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3.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3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
六.选派办法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最终录取 人员。
七.申请时间安排
我校安排在5月1日―5月1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参见网上申报指南附件2),纸质申请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11日11:00前。逾期不再受理。
八.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九.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十.学校支持政策
1.若获得该项目资助,进修结束后按照学校进修文件给予一定的补助。
2.有申请该项目经历者,今后在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将优先考虑。
十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11日11:00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申请人申报表格的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并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具体见附件3)一式1份(按要求顺序整理成册)报送人事处405室。同时将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不超500字)和汇总表(见附件4或附件5,需要排序)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angxiaoping@dianjing88app.net
联系人:张晓萍 电话:87600365
人事处
2023年4月17日